第四十二章 情报
亚摩斯伸出一个手指头,左右摇动着。 “不!不!不!我不会多出一分钱。” 罗克文皱着眉头,不满的说道:“你在开玩笑吗?我的朋友!为了你要的瘟疫弹,我首先要向南方本部提出申请,然后将把瘟疫弹,通过重重关卡运到这里,卖给一头恶龙,你知道我要费多大的劲!冒多大风险吗!” 罗克文所在的黑鸦商会,是顶尖施法者组织——渡鸦议会的附属商会,渡鸦议会在大陆上和北地女巫议会齐名,总部位于大陆南方。 施法者职业的富裕和烧钱都是出了名的,几乎所有的施法者组织,都会组建属于自己的商会,赚钱补贴组织的巨大消耗,而瘟疫弹几乎是大型组织,保持战略威慑的必备资源。 不过,也只有渡鸦议会这种混乱阵营的施法者组织,才会出售这种危险物品。 亚摩斯淡定的说道:“我理解你的难处,但是不仅瘟疫炸弹,我不会多出一分钱,普通炼金炸弹和武器铠甲,你也得按市场价七折卖给我,而且我保证,你不会吃亏。” 说完,亚摩斯将旁边一个小木箱推到罗克文面前。 “这就是我的诚意。” 罗克文眉头舒缓,他现在也很好奇,是什么能让亚摩斯有底气提出这样的条件。 “打开它。” 一直落后罗克文半步的壮汉走上前,默不作声的将箱子打开,将里面的东西倒了出来。 罗克文心中一喜,却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我的朋友!几条死鱼,一袋粉末,这就是你的诚意?” “好了!罗克文!别跟我装糊涂!我不相信以你的见识,会认不出这是什么!人类若想得到它们,难如登天,但对于我来说,却只是举手之劳。” 亚摩斯已经不想和罗克文继续兜圈子,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 “比目鱼,摩尔莫斯旗鱼,拉格朗姆大红虾和……,这些都是深海才有的珍贵食材,深受贵族群体追捧,根本不愁卖,这些海外群岛出产的珍贵香料,更是和黄金等价,而且时常断货,有市无价!” 亚摩斯一口气道出自己筹码的珍贵,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 “这些深海特产,我能够每周给你提供一批,而香料则每半年提供五千磅,够意思了吧!” 罗克文苦着一张脸:“欧!我的朋友!你的条件很诱人!但在武器交易上,你总得让可怜的小矮人,赚那么一点点吧!” “不如,武器和铠甲,我照市场价卖给你,绝不多赚你一分钱。” 亚摩斯眉头一挑,淡淡的开口道:“市场价六折。” 罗克文差点没哭出来:“真的不行,为了你这一批特殊铠甲,我需要联系接黑活的匠人,购买优质铁矿石,铸造专门的模具,这些都需要大把的金币,你总不能让你亲爱的朋友倒贴钱吧。” “罗克文,别以为我呆在海岛上,就对大陆的情况一无所知,这些东西赚钱还是其次。” “稳定的珍惜货源,能让你扩展多少高级人脉!进而占领多少低端市场份额!这批装备就算是白送,你也不会吃亏!” 被亚摩斯揭穿真相,罗克文收起哭丧的嘴脸,笑嘻嘻的说道:“没问题!我的朋友!为了我们的友谊!六折就六折!” 罗克文收起笑嘻嘻的表情,严肃的说道:“只不过,我希望这些产品,能由我独家代理。” 亚摩斯瞟了罗克文一眼,刚才还像死了亲妈似的,一会就就笑了起来,现在又一本正经,这丫的变脸比翻书还快。 亚摩斯在心中吐槽了罗克文几句后,开口说道:“五年之内,五年以后视情况而定!” 罗克文双手捧心,夸张的大叫道:“欧!亚摩斯!你就是这么对待你最忠实的朋友的吗!我们之间的友谊就只值五年吗?” “少废话!五年后,你还在不在罗威王国还不一定呢!这几年够你捞的了!” “哈哈哈!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你,那么,祝我们合作愉快!” 亚摩斯提起自己另外一个目的。 “邓布利多家族,近期有什么特殊举动吗?” “这倒是没有,不过,身为朋友,我得提醒你一下,不要打他们的主意,邓布利多不是普通的伯爵家族,他们和罗威王室——贝恩斯家族关系不浅。” 罗克文继续说道:“罗威王国上一任皇后,便是邓布利多伯爵的亲姐姐。” 亚摩斯面色阴沉:“我当然不喜欢自找麻烦,但他们会不会自寻死路,我就不确定了!” “所以,这就是你买瘟疫弹的理由。” “没错!” 亚摩斯直接承认,因为这瞒不过罗克文,也没有必要隐瞒他。 瘟疫弹这东西,跟蓝星的核武器类似,不能用,用了就会上正义诸神教会黑名单,遭到那群信仰疯子无休止的追杀,但若是仅收藏,诸神教会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亚摩斯从来没有打算使用瘟疫弹,仅仅是想拥“疫”自保,毕竟,没人会随意招惹一个,有与自己同归于尽的实力的敌人。 “我会替你盯着他们,然后尽快把瘟疫弹运来。” 罗克文知道,要是亚摩斯完蛋了,自己袋子里的金币,起码要少一半。 而且,和白龙打了这么久的交道,罗克文对亚摩斯的龙品也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它恶龙里罕见的个体,行事理智而稳重,一点也不像一头恶龙,否则,他也不敢将瘟疫弹卖给白龙。 “最少需要多长时间?” “两个月!瘟疫弹这种东西很麻烦,光是申请就需要半个月,加上一路过来的重重关卡,至少需要两个月!” 亚摩斯想了想:“太久了,能不能避开人类城市,走海运路线,或者走下面。” 亚摩斯指了指脚下。 罗克文思索着方案的可行性。 “走幽暗地域,这风险太大了!那些黑皮精灵倒是好说,只要给足保护费,一般不会出问题,可那些黑暗中隐藏的怪物可不好打发。” “至于海运,你也别想了,我上午刚得到消息,海盗王——艾尔·血浪养好了伤,现在又出来兴风作浪了,到贝利城这条航线已近没人敢跑了。” 海贼王——艾尔·血浪,这是一个传奇的名字,也有着传奇的实力,他就像从海里突然冒出来的一样,迅速组建了诺德希尔东海最大的海盗团——狂鲨海盗团,且没人知道是谁,他姓什么。 血浪是他的称号,来自他成名的那一战。 在那个轰动了数个王国的惨案里,他带领麾下的海盗,在短短三天时间里,疯狂洗劫了50多艘来往的船只,所有的船员以及乘客,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全部被抛尸海里。 在第二天早上,漂浮肿胀的尸体被浪花卷到帕芙兰王国的港口城市——维多利亚的近海地区,整片海域的浪花被鲜血染成了淡淡的红色。 因此,艾尔得到了血浪的名号。 也正是因为此次事件,艾尔·血浪惹得帕芙兰王国和罗威王国贵族阶层大怒,这两个宿敌王国,罕见的联手起手来,派出两位传奇,对艾尔·血浪进行追杀。 最终艾尔·血浪身受重创,逃入深海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