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错的不是我,是世界(4300字章节)
经过一夜奋斗,当第二天方别再次出现在阿历克斯面前时,他已是满脸疲惫,还顶着两个黑眼圈的状态。 不过他的手里拿着一本剧本。 这是已经写好的剧本。 阿历克斯赶忙吩咐手下替方别冲了杯浓咖啡,然后又让人去搬来个高档太空舱按摩椅让方别先休息一下,然后他才郑重打开方别递给他的剧本。 不知道是不是方别写嗨了的原因,他竟然还给这剧本画了个封面! 那是一张桌子,桌子的另一边坐着一个人。 他穿着一身紫色西装,领带是绿色的。 两只手上,戴着白色的侍者手套,平静地放在桌面上。 胸口往上,则全部隐藏在黑暗之中。 墙灯射出的光,映射在他的身上,打在他那双布满血丝的疯狂双眸上。 而在桌面上,他右手平放,左手两根手指夹着一张黑桃j的纸牌。 在纸牌前面是两摞纸牌。 最上面各有一张纸牌正面朝上。 分别是大小鬼牌。 鬼牌上,一彩色一黑白的两个小丑正在躬身行礼。 而在剧本最上方,是用花体字写着的几个字母...... joker 阿历克斯先生摒住了呼吸。 他已经感觉到了,这似乎......并非一般的超级英雄电影。 剧本一开始,就是在一档脱口秀之中。 亚瑟·弗莱克在上节目的时候,说出了自己的梦想: “我想为这个世界带来欢笑。” 下一刻,这个节目变成了电视里的节目。 而在电视之外,是亚瑟·弗莱克一边照顾医院里的母亲,一边看电视的场景。 他的脸上没有笑容。 因为电视上,那个脱口秀的主持人正在嘲笑他的梦想。 这里开始介绍主角亚瑟·弗兰克。 他是个对生活积极向上的人。 他的职业是小丑。 有时候,儿童医院会找他们来医院给孩子们表演。 他总能逗得孩子们哈哈大笑。 原本,他过的虽然不好,但也不坏。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那也不错。 但很可惜,这里是民风淳朴、人才辈出的哥谭市。 夜空总是阴云密布,怪异的哥特式建筑高高耸立。 表面的浮华之下,暗巷里却藏污纳垢。 这就是哥谭市,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 哥谭市市长甚至曾经在联合国大会上公开承认哥谭市的警力已经不足以应对这里日益猖獗的犯罪,他甚至向联合国提议朝哥谭市派出维和部队来维持秩序。 此事也成了一件全世界的笑料。 但这就是现实。 所以像亚瑟这样的人,在哥谭市是很难生存下去的。 在社会中的一次次挫折无情的摧残着他的精神与身体。 他送去印刷的广告牌被小混混们抢走,他去追。 对方不仅揍了他一顿,还当面毁掉了他的广告牌。 而这损失,他的上司却要从他的工资里面去扣掉。 但他也不是孤身一人。 他有个很好的朋友。 这个朋友也是他的同事,名字叫潘尼·沃斯(pennywise)。 这个同事十分同情他的遭遇,于是借给他一把手枪让他用来防身。 但是亚瑟却在一次医院表演的时候手枪意外掉落在地让孩子们看到了。 他请求孩子们帮他隐瞒此事,孩子们答应了。 他也去请求同事不要说出去,同事答应了。 但那个借给他手枪的小丑同事潘尼·沃斯却在之后出尔反尔,直接把他出卖给了老板,导致他被老板开除丢了饭碗。 之后还处在小丑装扮的亚瑟之后落魄地离开公司。 在地铁上,他因为“你瞅啥”而被三个西装革履的华尔街精英疯狂殴打。 在一时失手之下他枪杀了这三人。 本来这只是一起普通的失手杀人案件。 但因为布鲁斯·韦恩的老爸托马斯·韦恩的可以放大后,变成了“不求上进的社会底层人士对中产阶级以及上层精英的报复性行为”,由此事件引燃了社会的两极矛盾。 “小丑”成为了一个符号。 一个穷人抗议富人压迫的符号。 就好像某个斯坦国家里那种带着颜色的马甲一样。 走在大街上的亚瑟,看到报纸上报导的“小丑”游行抗议事件,看到了大街上戴着小丑面具抗议的人群,他这个社会边缘人竟然久违的感受到了一丝自身的存在感。 于是他加入了这个游行的队伍,这确实让他得到了一点点的满足。 但他并不觉得这是对的。 他不想惹事,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小丑”。 因为他有老母亲需要照顾,还有一个怀孕的妻子需要养活。 他要努力找到新的工作才行。 但他什么也不会做,只会逗人发笑。 于是他找了个小酒馆,想要继续表演看看能不能吸引到观众。 但很可惜,他的表演无人问津。 不,也是无人问津,还是有三个人为他的表演鼓掌的。 但很可惜,这三人不是什么好人,他们是劫匪。 这是一个地中海中年白人,一个有点儿发福的中年白人,还有一个年轻黑人组成的抢劫犯。 他们打劫了酒馆里所有的客人还有老板,但并没有伤害亚瑟。 反而走之前,那个地中海白人还给了亚瑟二十美刀的消费算是对他表演的认可。 但很可惜,因为这一点,他被酒馆老板迁怒,因此再次失去了工作。 又过了一段事件,他知道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 没错,他其实是个孤儿,他的父母是他的养父母,而且还经常虐待他。 不过他的养父早早就过世了,只留下了一个年迈的老母亲。 但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被虐待的事情,还在努力照顾着母亲。 也许是因为长期的虐待,让他失去了那些不好的记忆。 不过有父亲终归是好事,于是他去寻找自己的父亲。 但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因为他发现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那个把自己这个“小丑”推上风口浪尖的托马斯·韦恩。 他去寻找对方,可惜对方并不认他这个私生子。 反而对方还给了他一巴掌,骂了句:“你也配姓韦恩?” 然后就派人揍了他一顿把他赶走了。 甚至当他告诉对方自己就是“小丑”之后,托马斯·韦恩利用这一点曝光了他的身份,使他成为众矢之的。 有钱人嘲讽他“你也配姓韦恩”? 穷人对他失望至极,因为他们以为“小丑”是站在穷人的立场上的,没想到你竟然打算“认贼作父”! 接下来的两件事,则彻底压垮了最后一根稻草。 因为托马斯·韦恩的曝光,导致亚瑟的身世被媒体挖了出来。 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一心照顾的母亲,竟然是从小虐待自己的恶人! 而暴徒已经警察们的上门搜查,导致亚瑟妻子怒急攻心之下孩子流产,自己也陷入病危之中。 亚瑟慌忙把妻子送去医院,但医院因为他没钱的原因,拒绝让他的妻子入院,最终导致了他妻子的死亡。 那个医院就是他之前表演节目的医院。 可院长、医生、护士们,却似乎并不认识他一样。 因为他只是个毫无价值的社会边缘人。 他只是个小丑。 亚瑟彻底崩溃了。 他回到家,结束了母亲的生命。 之后他又找到那个小丑同事,同样干掉了他。 然后他答应了一家媒体上节目的邀请,在后台打扮成了穿着紫色西装、绿色头发的小丑,藏好那把手枪,打算在表演完“knockknockjoke”节目完成自己的梦想之后,开枪自杀。 “knockknockjoke”是一种对话形式的笑话游戏。 通常一个人在讲knockknock的时候,会配上模仿敲门的动作。在这句话说完之后,他会讲一个自以为很好笑的笑话做收尾。 这就是亚瑟的梦想,“带给人们欢笑”。 这个节目之后,他就不打算活着了。 毕竟仅仅只是活着,他就已经很艰难了。 人间,不值得。 但这个节目找他来的目的,并不是看他做什么表演,而是想利用他“小丑”的身份来搞正治节目。 但亚瑟直到最后,也一直坚称自己并没有什么立场,也不想引领什么运动。 他只是......想做一个带给人们欢笑的小丑。 仅此而已。 当工作人员在后台问他的时候,他甚至自嘲着微笑说:“你看像我这样的社会边缘废物,像是能引发什么运动的样子吗”。 做为一个渺小且卑微的社会边缘人,在经历过生活的重重打击之后,他唯一想做的,就是让自己的死能更有价值一些。 所以他选择在全国直播的这档脱口秀节目上自杀。 他活着的时候卑微渺小且无人关注,他不想死后同样如此。 可老天就是这么残忍。 就算是在最后,就连他想自杀这件事,都无法顺利的进行下去。 当节目的最后,他连续念了两次“knockknock”之后,主持人却连续两次打断了他的表演,没有让他的笑话讲出口。 这个主持人残忍地打断了他的人生谢幕表演,甚至连个笑话都不让他说完。 亚瑟很不开心,于是跟主持人代表两个阶层的人民辩论起来。 这才是节目组想要的效果,他们邀请亚瑟来就是这个目的。 但最后支持人的一句话,彻底熄灭了亚瑟内心中仅存的光明。 因为他说...... “我见过最高尚的穷人,也见过最卑劣的富人,不是所有穷人都像你这样坏”。 而亚瑟则表示“我见过最卑劣的穷人,也见过更卑劣的富人。 你找我来做节目就是想利用我‘小丑’身份这个热点,只是想从我身上找乐子以及提升你们节目的收视率而已。 还有你说的这句话的意思不就表示你认为‘大部分富人都是高尚的,而大部分穷人都是卑劣’的吗?” “你不是一直高高在上想要激怒我这个社会边缘人吗?不就是想把我树立成一个典型的卑劣穷人吗?那这最后一个‘小丑’的笑话,就是让你见识一下激怒‘卑劣穷人’的后果!” 话音落,他掏出准备自杀的手枪,一枪干掉了节目主持人。 然后他被抓了。 在警车上,他表情失落地看着外面。 看着那举着小丑牌子,戴着小丑面具的骚乱人群。 那些游行的人看到了关押亚瑟的警车。 他们一拥而上掀翻了警车,打死了警察,救出了亚瑟。 亚瑟看着周围狂热的人群。 他用手指蘸着死者的血,在自己嘴角补上了小丑的血红色微笑妆容。 站在车顶上,看着对自己膜拜的人群。 他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他的表情渐渐放松。 他......笑了。 ............ 合上剧本,阿历克斯长出了一口气。 他抹了把额头不知何时渗出的冷汗,松开了让他觉得发紧的领带,又猛灌了一口咖啡润一润自己发干的喉咙。 然后,他的声音依旧嘶哑:“方,不得不说,这真是一部出色的剧本......” “不,还不够出色。”听完吴凯的翻译,方别表示还不够。 “说实话,这个小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坏蛋。哪怕没有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最终也依旧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虽然在剧本中我一直站在他的视角来误导说都是资本世界的不公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但他本就是渴求别人目光的存在。 哪怕没有这些事,他最后也会是同样的结果。 他不是被逼迫成坏蛋的好人,而是他本性如此。” 这个犯罪过程也是如此。 从一开始逼不得已的自卫杀人,到后来别人只是得罪他就被他杀了,一直到最后主持人只是让他觉得不爽,他就直接杀了对方。 他的道德感是在不断降低的。 这个角色没有洗白的必要。 当然,别人怎么想是别人的事情。 反正这是部r级电影,国内也不可能引进。 至于会不会毒害好莱坞的年轻人......嘿嘿嘿~你们好莱坞都不在乎,我方某人会在乎? “阿历克斯先生,你为什么不看看后记呢?” 听完吴凯的翻译,阿历克斯翻开了剧本后面的后记。 那也是电影的结局,或者说是彩蛋。 在最后的最后,那是一间单人牢房。 身穿囚衣,却脸色惨白做小丑打扮的亚瑟坐在那里,他刚才似乎再给对面的人讲故事。 哦,他也许不叫亚瑟。 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别人只知道他被称作......“joker”。 “我的故事怎么样?” joker一边洗着手中的扑克牌一边语气轻快地询问。 对面的人发出低沉嘶哑的声音:“这是你讲过的第十三个自己的来历了。” 小丑发出一阵诡异的笑声:“嘿嘿嘿......你询问一个疯子他是怎么疯了的,这怎么可能有答案?除非......你也是个疯子,batman。” 然后,他开始大笑。 渐渐的,他对面那道身影也发出一阵大笑。 这时,一道闪电划过,照亮了他对面的那道身影。 他穿着一身黑色制服。 两只手上戴着附有三支尖角鱼鳍的手套。 他身后的乌黑披风稍稍展开,露出了胸膛上那个黑黄相间的蝙蝠标志。 再往上,是遮挡了一半脸的黑色面罩。 两只眼睛的地方,一片惨白。 剧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