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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一群乡村骑士

    一开始酒店中的顾客频频朝沈泽唐霜的桌子张望,过了一阵子,没啥出奇的光景,东方人也是用嘴吃饭用手抓肉,于是大家淡了兴趣各干各的。

    邻桌有五名骑士,喝得半醉,肆无忌惮地高谈阔论。

    “梅林老家伙想扶持亚瑟当布立吞的王,狗屁,十几岁的小孩子凭什么,我不服。”

    “凭他杀死了埃阿斯,凭他的老婆是坎巴拉领主,亨德里克,我劝你在部落大会上闭嘴,少自找麻烦。”

    骑士亨德里克骂道:“我他妈偏不闭嘴,你们不敢说,我说。”

    “有什么用,听说好多领主同意推举国王,柯罗、库塞尔支持,你一个小村子领主算个屁。”

    柯罗家族、库塞尔家族是布立吞人中两股大势力,仅次于坎巴拉,话语权很重。亨德里克的领地只有一个小村落,居民不足七百人。

    这次会盟,有实力或与坎巴拉交情不错的领主被请入城堡作客,反对派和实力不济的领主受冷落,自行找地方安置。五位骑士大人是弱鸡加杠精,既人微言轻又不赞成推举国王,只好自掏腰包住旅店。

    亨德里克捧起葡萄酒陶罐直接往喉咙里灌,咕咚咕咚一口气喝掉四分之一,把罐子重重顿在桌子上。

    “既然是推举,那么每个领主有资格参加,我会打败亚瑟·潘德拉贡,让大家看到骑士的真正勇敢和荣耀。”

    骑士杰兰特附和:“亚瑟不可能胜过埃阿斯,多半是梅林用魔法帮助。比武大会上禁止使用魔法,到时候要求圣保罗教堂的神父监测,如果梅林破坏规矩,就取消亚瑟的比武资格。”

    这人是日后著名的圆桌骑士之一,上次在盎格斯福德平原上唐霜狙杀亚瑟王,冲出来护驾的就是他。此时杰兰特还没有被亚瑟王收服。

    亨德里克的十八岁长子约翰随行,他的容貌肖似母亲,白净秀气的五官,修长纤细的四肢,更像游吟诗人而非骑士。

    约翰性格内向,喝的不多保持着清醒:“不要小看亚瑟,按照梅林的提议,取得比武冠军的同时需拔出圣保罗教堂石中剑,证明自己受上帝拣选,才可登上王位。他敢这么说,想必亚瑟有把握做到。石中剑面世以来,试过的人不计其数,没一个成功。要是亚瑟拔出来,或许他就是天命的王者。”

    “呸,”亨德里克吐出嚼烂的鸡骨头,对亚瑟深表轻蔑,“那小子能拔出石中剑,我就认他为王。说起来,我倒从没进过圣保罗教堂。”

    杰兰特打趣:“那你去啊,说不定拿到宝剑当上不列颠王,哈哈。”

    约翰第一次来坎巴拉,久仰石中剑大名:“我也没见过圣剑,一起去看看好么?”

    五名骑士说的兴起,当即推开桌椅起身,离开酒店。当路过沈泽一桌,约翰忍不住扭头近距离端详唐霜。方才喝酒的时候,他就不停偷瞧美丽的东方姑娘。

    “小帅哥对你有意思,艳遇属不属于信使的禁止事项?”沈泽笑着说。

    “只要做好避孕,不生孩子就行。”

    唐霜笑嘻嘻回应,脸皮之厚令人甘拜下风。接着她又说道:“我来亚瑟王时空区好几次,一直没机会见识宝剑插在石头里是什么样子。剑和石头之间有缝隙,怎会拔不出来?”

    沈泽也很感兴趣,既然来了,哪能不亲眼瞧一瞧石中剑,在后世这玩意儿大大有名,算橙色史诗装备,至少要首充六元才给呢。

    “咱们去教堂,跟上那几个骑士,省得找路。”他建议道。

    萨缪尔和宋鱼计划盗取石中剑,借此机会探路正好,于是赞同。

    四人结账,快步走出旅店。一帮骑士没走远,在街道的前面摇摇晃晃,迈着醉步。

    拐过两条大路后,来到城市西北角,一座平顶教堂出现在面前。教堂后是一片松树林环绕的墓地,贵族、骑士以及教士死后埋葬在这里。

    草坪上竖立着一块块墓碑,西侧边缘有一个小石屋,仅三四平方米一人多高,是地下墓穴的入口。地下墓穴专门安葬本教堂的高级神职人员,世俗人等不得入内。

    街道上人来人往,骑士们醉醺醺没察觉有人尾随,等到了墓地,四周空旷,沈泽一行暴露出来。

    众骑士停下脚步,等待东方人走近。

    “你们在跟踪?”亨德里克气势汹汹地质问。

    沈泽坦然回答:“确实是跟着几位大人来的,但谈不上跟踪。刚才在酒馆听见石中剑的故事,很有趣,于是来墓园参观。祝亨德里克大人马到成功,一举拔出宝剑,成为不列颠之王。”

    约翰插话,帮忙缓和气氛:“远方的客人,不列颠欢迎你们。在下约翰·罗伊斯,愿为各位朋友介绍圣保罗教堂和石中剑的历史。美丽的小姐,请问芳名?”

    这段话的重点在最后一句,约翰面对心仪的女孩有些紧张,凝目看一眼后马上收回视线。

    唐霜暗暗好笑,身为火辣大美女,这种场面经的多了,走在大街上哪天不遇上三两个搭讪的男人,偶尔还有女人。

    “我叫唐霜,很高兴认识罗伊斯骑士。这是我的合作伙伴萨缪尔、宋鱼,我的弟弟沈泽。”

    约翰一一见礼,对沈泽尤其热情,然后介绍父亲亨德里克和几位骑士。

    骑士们瞧不起商人,矜持地略一点头。亨德利克更加不给面子,对东方人的鞠躬不理不睬,傲慢昂起头。

    约翰继承母亲的性格,斯文柔和,不习惯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平时还学习诗歌和音乐。

    这彻头彻尾是一位合格领主的反向标本,亨德里克看着心烦,经常教训儿子。眼下约翰对东方女人神魂颠倒,让亨德里克觉得丢脸。堂堂布立吞武士岂能这样追女人,对看上的女人就是按在草垛上扒开袍子直接干,把她们干成一滩烂泥发出绵羊似的娇喘呻吟自然服服帖帖了。

    罗马人曾经是征服四方的霸主,却学习希腊那一套虚伪华丽的东西而衰落;布立吞人原本凶狠嗜杀,被罗马同化后,在新的蛮族撒克逊人打击下溃不成军。“文明”意味着衰亡,“野蛮”才是力量的源泉。

    这就是亨德里克和他的伙伴们反对推举国王的原因,在他们看来,大领主和上层贵族腐化堕落,不配领导布立吞,布立吞的希望在乡野间,在一个个决心捍卫自己土地的村落中。

    约翰为父亲的表现而尴尬,沈泽等人无所谓,他们来自后世,不屑于同见识短浅的乡下小地主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