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心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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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克华这么大的事,不汇报就自作主张,你有没有组织性,纪律性,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领导?” 晚上,林耀将袁克华的事汇报上去之后,立刻引来了李维民的批评。 他察觉到,林耀的主意太多了,虽然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可这种出掌控的感觉,绝不是李维民喜欢的。 “老大,机会稍纵即逝,当时那个情况,要是有一丁点的迟疑,袁克华就会从我身边溜走,以后再想找到他可就难了。而且,袁克华的作案手法相当老道,反侦察能力极强,我们根本没有证据指控他。 只有将他留在我身边,我才能让他露出马脚,不然我们根本没办法抓他,他可不是街头混混,没有证据的审问,不会审问出结果的,放长线,钓大鱼,这不是您交给我的吗?” 林耀身为下属,可不敢跟李维民硬着顶,既然他喜欢放长线,钓大鱼,当然是顺着他说了。 “臭小子,拍我的马匹也没用,到时候要是出了问题,看回来我怎么收拾你,罚酒三杯你是跑不了的。”李维民嘴上严厉,实际上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不怪林耀擅自做主了。 对卧底来说,回来是繁华落尽后的安然,也是一次卧底行动的句号。 能回来,就说明一切结束了,真到那个时候,罚酒三杯又算得了什么。 “林耀,你这次要去申城,申城好地方呀,那里有太多的诱惑与考验,我不知道你在那边会遇到什么,也不敢保证能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予支援。 但是我想请你记住,你是个警员,永远不要忘记,你站在国旗下许下的誓言,还有你的责任跟使命。” 林耀静静的听着,等到李维民全说完后,这才开口道:“放心吧老大,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林耀理解李维民的担心,敢做卧底的都不怕吃苦,天底下也没有吃不了的苦。 但是,在面对金钱与欲望上,能否坚持操守就很难说了。 申城是个大城市,有魔都之称,灯红酒绿的日子,很能腐蚀一个人的心灵。 有多少卧底,吃了无数的苦,最终打入敌人内部,最终却被金钱与美色腐蚀了。 多不胜数啊!! 林耀听一位卧底多年,回来的老前辈说过。 当你习惯一天到晚,住在五星级酒店里,美色成群,挥金如土的时候,再回想你的真实身份,你甚至会觉得害怕,迫切的想要远离现实,巴不得自己就是你伪装的那个人。 为什么,因为有钱的感觉真好,那是你想象不到的快乐。 开跑车的人没装,一晚上在酒吧消费十几万的人也没装,你觉得他们装了,是因为你没到那个层次。 一面是卧底成功,回来继续当那个小警员。 一面是继续卧底,享受你现在拥有的一切。 很难选的,真的很难。 林耀跟其他人的情况还不同,他是真正的塔寨人,这里是他祖先生活的地方。 塔寨人的身份,给他带来了卧底便利,先天让塔寨集团更容易接纳他,同样,也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比如说,塔寨人的身份也会成为羁绊,对这些人的认同感,也会增加他被腐化的几率。 所以,不怪李维民再三给他打气,李维民是最不想看到那一幕的人,尤其是出了马云波这事之后。 当年他要对马云波多点关心,多点问候,或许马云波不会走上今天这一步。 正因为失去了,李维民才知道拥有的重要性,尤其是林耀还是他亲自送到东山的。 冀北,一个小山村... “三儿回来了?” 看着背着双肩膀,拖着行李箱的袁克华,村头有人打着招呼。 袁克华也不说话,低着头往里走,对村民的问候仿若未觉。 穿过半个村子,在无数人的问候下,袁克华来到了一个位于村北的小院。 熟练的从石碾底下摸出钥匙,他打开了院门,在一只老黄狗的摇尾乞怜之下,不吭一声的进了屋。 “咳咳...” “谁来了?” 在咳嗽声中,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太太,从里屋走了出来。 或许在城市中,六七十岁还不算老。 但是在乡下,尤其是小山村中,六七十岁的老人看着比城里人起码老一二十岁。 “妈,我回来了。” 袁克华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 “克华啊,你不是在外打工么,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老娘并不知道袁克华的去向,只知道他在外打工,平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来,而且总是待几天就走。 “妈,我在外面认识个一个大老板,他很看重我,让我在他身边帮他管事呢,知道您生了病,需要用钱,还给了我一大笔钱。” 袁克华从地上起来,将老娘搀扶到里屋,又问道:“淑娟呢?” “淑娟给人干活去了,做酱菜,一天给六十块钱呢。”老娘一边说一边喘,屋里屋外都是草药味:“克华,我今年都六十八了,我这病啊,要不就别治了,浪费钱。 你大哥那,给人挖煤,落下一身病,常年药不离口。 你二姐那,也没嫁个好人家,你姐夫喝点酒就打他,过得比咱们还不容易。 老四那就更别提了,今年都二十九了,还没成家,好不容易有个人给他介绍个对象,人家要车要房,咱们哪给得起啊。” “妈,这事你就别操心了,我这次回来带了不少钱,大哥二姐没钱,您的病我给你治。老四买房没钱,付我给他出,再给他买个十来万的代步车。” 袁克华拉着老娘的手,坐在炕沿上诚恳的说着。 “克华,克华?” 没说几句,门外来了个二十八九岁,打扮淳朴,一脸喜色的女人。 他是袁克华的妻子张淑娟,一个出身山村,只有小学文化,老实本分的女人。 “老四那对象你看了没,人怎么样?”面对妻子,袁克华没显得太热情,或者说他根本就不是个热情的人。 张淑娟脸上的喜色退散几分,拘禁的回答道:“看到了,人长得不错,就是名声不太好,有人说她玩的挺疯的。我也劝了老四几句,可老四就喜欢上了人家的俊俏,死活要跟她过日子,我这当大嫂的也没法多说。” “他喜欢就行了,其他事你别管,交给我吧。” 袁克华坐在炕上,目光看向带回来的行李箱,又道:“箱子里是钱,一会你拿屋去,一部分给老四买房买车,一部分给咱妈治病,剩下的你藏起来,我不在的时候你用在家里。” 张淑娟欲言又止,想问这钱是哪来的,买车买房可要不少钱呢,最后却没敢问出口。 “想说什么?”袁克华微微抬头,脸上带着不耐烦。 张淑娟畏惧的低下头,还是没敢问钱的事,而是换个话题说道:“前天大哥来了,说咱家的地他想继续承包,每亩给四百块钱,五亩地是两千。这个月他还没开支,手上只有一千八,剩下两百想下个月再给,实在不行可以给咱打欠条。” “没意思...” 袁克华吧唧吧唧嘴,仰着头看着房顶,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没意思。” “咋的啦?”张淑娟不明所以。 “那是我亲哥,差两百块钱,居然要给我打欠条,没意思,真没意思。” 袁克华嘴角带着讥笑,在他心中大哥还是那个大哥,可在大哥心中,他们已经是两家人了,两百块钱都要打欠条那种。 一时间,袁克华本就冰冷的心,仿佛变得更冷了。 他,想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