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
李策当真运功疗了会儿伤,才成功起床。 洗漱完毕后,跑去厨房做好早餐,两人相对而坐,就开始吃。 吃着吃着,李策抬头看南水儿,就怔住。 她在哭。 “你……怎么了?” “你做的东西太好吃了,好吃的我想哭。” “说实话。” 他再钢铁直男,也不可能相信这种鬼话。 南水儿悠悠叹了口气:“还有不到两月就是年关,到时候我真的就要回金陵了。” “我听你说过了,放心吧,到时候陪义母和君瑜吃完年夜饭,我就连夜来找你,到时候我们一起跨年。” 原来是怕跟自己分开? “你可别骗我。” “我怎会骗你。” “其实……我昨晚没有梦到自己在煮月亮。” 她昨晚做了个很难受的梦。 梦中,她回到金陵。 回到那个盘踞六朝古都、封金陵王八百年、与国同岁的古老家族。 高高的门,大大的院子,庄严又恢弘。 张灯结彩,过着新年。 人人欢庆,喜笑颜开。 南水儿却觉处处泛着冰冷,没有丁点暖色。 很快就到了她爷爷金陵王八十寿宴。 这天,爷爷和爸爸,便开始给自己指婚。 抬眼望去,来了好多少年俊彦。 大家世子,王族王子,甚至还有皇族皇子。 当然都是极好极好的。 却又怎会是她喜欢的呢? 她最终鼓起勇气,拉着李策,到了爷爷和爸爸面前。 她渴望这么优秀的李策能够得到家族的认可。 这是她追求的爱情。 她想每天早晨醒来,枕边人都是他。 奈何——坐镇金陵八百年、与国同岁的南宫王族,又怎瞧得上虽然优秀到出类拔萃、却只是寒门出身的李策? 梦境里十分吵闹。 不怒自威的爷爷跟李策说了些好过分好过分的话。 “南宫王族,与国同岁,世代显贵。 王族之嫡女,岂可下嫁寒门?” “年轻人,你很优秀,却远远没有优秀到配得上我金陵王女的程度。” “你走吧,不要再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 爷爷也给自己说了很多威胁话语。 “秋水丫头,我王族有王族的规矩,你便是一头撞死在我面前,我也不会改变心意。” “自今而后,你若敢背着我偷偷联系他,爷爷跟你保证,他会变成金陵江飘向东海的一具尸体!” 生性淡薄的父亲,便在旁站着,满脸冷笑。 哪有帮他亲生女儿说一句的意思? 再后来,南水儿就醒了,发现自己满脸都是泪痕,濡湿了李策胸口一大片。 是的,那并不是她的口水,而是泪水。 情情义义,恩恩爱爱,从来就不是人间颜色,人间只是一张抹去脂粉的脸。 冷漠又无情,滑稽又可笑。 此刻的她,在李策面前强颜欢笑,心中却是满满的绝望。 最是无情帝王家。 不管她是南水儿、还是南宫秋水,她都只是当年那个失去了妈妈后、只能抱着手臂在游乐场绝望哭泣的小女孩。 又有什么能力,去抗争自己的宿命? 她怔怔看着饭桌对面的李策。 这个男人呀,他真的很优秀。 年纪轻轻,便在军中身居要职,前途无量。 他什么都不缺,就缺家室。 是的,家室。 这恰恰是南宫王族这种与国同岁的古老家族,最为看重的东西。 任你富甲天下,在王族眼中,也不过是暴发户。 任你前途似锦,在王族眼中,也不过是尔尔。 没有强横家室,没有底蕴支撑,李策再怎么优秀,南宫王族,也不会拿正眼瞧他的。 便是他在军中的背景,南宫王族也不会放在心上。 军中最重资历,一步一坎。 要爬到能让南宫王族重视的高处,何其艰难?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再怎么平步青云,又能爬到什么位置? 若只是军中大校,南宫王族怕看都不会多看一眼。 即便是军中少将,统御一师,王族也有足够资格看轻。 再往上——算了吧,这是绝不可能的事情。 以李策的年纪,能肩抗一颗将星,已经是极限中的极限。 国朝八百年,鲜有四十岁前统兵之将。 若能再给这个男人十年时间,那得多好? 那时候的他,一定会耀眼到连爷爷和父亲都能侧目。 最合适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出现在最合适的时间? 她想要的故事,无非是开头我们相遇。 恰逢其会,金风玉露,各生欢喜。 故事的结尾是我们携手一生,暮年时一起坐在摇椅上看夕阳西下。 故事的中间,我们举案齐眉、结婚生娃。 一起煮一壶名叫岁月的茶,一直到头发染雪、掉光了牙。 上苍啊上苍,这真的是一种奢望么? ……可惜李策并不是一个善于捕捉情绪的人。 并没有读懂南水儿眼中的难过和悲凉。 只以为她是因为自己马上要去渝州好几日、舍不得而已。 安慰了她几句,便跟她告别。 回到自己别墅,他带着郭破,便动身出发,前往渝州。 渝州毗邻蜀州,开车大概六七个小时的车程,李策选择坐高铁。 只有两个半小时的车程,更加方便快捷。 此行是去祭拜叶天青。 顺便看望叶天青父母和他的遗孀、遗孤。 商红叶留在蜀州,主要工作是安排影卫把四大家族盯死。 防止他们转移财产或者准备跑路。 李策是个做事很讲究仪式感的人。 两月后,给义父迁坟送葬,他想要的仪式大概是这样的。 天空之城前面广场、那时已经立起义父高达八十八米的雕像。 那天应该下一场雪。 如果没有,那就调几架军机、人工降雪。 十万白衣送行,四大家主抬棺、最后是八百人头祭亡父。 如此才能慰义父在天之灵,浇他心中块垒。 四大家族三代之内的直系,除了咿呀幼童和耄耋老者,差不多凑得够这八百颗人头。 至于会不会错杀无辜,这个问题李策不去考虑。 雪崩时,可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四大家族联手逼垮沈氏。 侵吞沈氏数千亿资产。 这几年,四大家族子弟,熬鹰斗狗,花天酒地,极尽豪奢,享尽荣华。 出来混嘛,早晚是要还的。 当他屠刀落下时,这些家伙也就不要嫌太疼。 ……巴山蜀水是一家。 渝州风土民俗,跟蜀州其实别无二致。 唯一区别,大概就是渝州多山,蜀州则有沃野千里的天府平原。 渝州城李策从未去过。 但这座城市,其实跟他早就有许多联系。 它是天青的故乡。 也是晚秋的故乡。 若李策没有记错,还是老班长的故乡。 老班长姓秦名牧,李策就是他带出来的兵。 秦牧行伍四十年,一直是个兵。 却是帝国八百万军人中最特殊的一个兵。 帝国军制,兵分三等,士分六阶,统称士兵。 再往上就是军官。 其中六阶士官,又称一等军士长,是军中极为罕见的存在,甚至比将军还少,哪个都是军中的老大哥,起码服役三十年往上。 一等军士长,虽说是兵,但见到团级干部、师级干部,都用不着敬礼的。 这种级别的老大哥,行伍三四十年,说不定带出来的团长、师长,双手加双脚都数不完。 秦牧不是一等军士长,他是特等军士长,帝国唯一的七阶士官。 这个殊荣,是他退役前,军部特别给他的。 有一方面是肯定他行伍四十年、为帝国军队做出的卓越贡献。 最重要的原因,却是因为秦牧带出了李策这位国朝八百年最伟大的战神之王。 秦牧退役时,李策要去送他。 他却不肯见李策。 托人带话,说是怕影响不好。 哪有镇国大将专程跑来送他一个大头兵的道理,当不起。 老班长是个犟脾气,李策拗不过他,只得作罢。 “此行渝州,倒是可以找老班长喝两盅。 我现在是休假状态,这倔老头儿,总不会不见我了吧。” 李策想着,唇角浮出一抹笑意。 刚参军哪会儿,就是个愣头青,什么都不懂。 老班长教会他太多太多东西。 算是李策这辈子唯一认定的师父。 坐在高铁上,李策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风景。 抬眼望去,群山壑壑,浓雾环绕。 山下就是碧水东流数千载的长江。 一座古老的城市,在浓雾中逐渐现出它的身姿。 李策展颜一笑。 虽是第一次来,但他应该会很喜欢这座城市。 毕竟这座城市养出了天青,养出了学姐,养出了老班长。 他也希望这座城市能喜欢他。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你好,渝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