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狂暴
洛科威领的士兵们押解着米尔村村民,朝莱斯特城堡赶去。 为了尽量打击守卫莱斯特城堡士兵士气,阿姆斯洛科威下令,将莱斯特领民兵的家人甄别出来,无论孩子、妇女还是老人,都带着赶路。 除此之外,米尔村的所有成年男子也被他征用,负责推投石车和弩车,以节省洛科威领士兵的体力。 既然队伍中带了妇女儿童和老人,行军速度自然被拖慢了许多。而焦躁的阿姆斯洛科威又严令士兵维持行军速度,务必在下午太阳落山前赶到莱斯特城堡。 “快,快点,你们这些蠢货——妈的,找死!” 一个老妇人一脚踏空,跌倒在地上,让民兵家属队伍里一阵混乱。 见到队伍停下来,一个洛科威领士兵暴躁的冲入人群,挥舞鞭子猛力抽打,将围过来的人群驱赶。 阿姆斯洛科威不是一个好说话男爵,他对弟子和手下士兵的确没话说,但是完不成军令的惩罚,也绝对能让任何一个士兵做上好几天噩梦。 所以洛科威领的士兵向来把执行男爵的命令放在第一位,什么杀人放火、抢劫财富都得朝后面排——昨天打下米尔村,洛科威男爵一句禁止抢劫,整个部队中就没人敢动一个铜板。 这是非常难得的军队控制力,洛科威男爵向来被人视为北地四男爵中军事力量最强的一位,也正是这个原因。 士兵一顿鞭子将人群赶开,接下来毫不犹豫抽出长剑,一剑刺死了倒在地上的老太婆。 为了完成男爵大人迅速赶路的命令,杀死拖后腿的村民,对这些士兵来说完全是正常操作。 “啊——!” 看见熟人在面前被杀死,女人惊声尖叫,孩子被吓得乱窜。 “乱叫乱跑的、走不动的,都直接杀了,走的慢的给一鞭子,还走的慢也杀了。队伍保持速度!” 负责看管队伍的洛科威士兵队长,在对面不耐烦的大声怒吼。 这边,已经是鲜血飞溅、人头滚滚。 窜出队伍的孩子,被站在队伍外侧的士兵毫不留情挥刀就砍,砍倒三个以后,后面的几个孩子浑身颤抖着停下脚步,用尽全身力气挤回到队伍里。 有一位想抢救孩子,从队伍里冲出来的母亲,也被士兵顺手一刀斩下了头颅。 这个世界,没有儿童保护法,也没有妇女权益保护法。 队伍里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儿,队伍里有低低的抽泣声传来,发出哭声的是一个年幼的女孩。 “唔——嗯——嗯——呜——”旁边一位妇女迅速堵住女孩的嘴,让她的哭声变成了呜咽。 “看什么看,赶紧都他妈给我赶路,想死吗!”说话的这名士兵下巴上有一道刀疤,配上他的满脸横肉和凶狠表情,让队伍里的女人孩子们噤若寒蝉。 光是说还不算,他挥舞起皮鞭,一鞭就把一个站在原地不动的老人抽倒在地。 倒在地上的老人顾不得疼痛,竭尽全力爬了起来,踉踉跄跄的朝前走去。 他背上的衣服已经被抽烂,从衣服的破口处露出一道长长的深红色血棱。 领地战争中,俘虏是没有人权的,只要没有大规模杀戮,就连圣武士都不会插手这种事。 ———————————— 莱斯特领的道路平整宽阔,在人力和畜力充足的情况下,洛科威领的军队前进速度很快。 一路急赶,在下午三点左右,莱斯特城堡出现在洛科威男爵的眼前。 阿姆斯洛科威男爵把手一挥,不耐烦的命令手下驱赶村民上前叫骂:“让他们去骂莱斯特家族,随便骂什么都行,如果有人不愿意骂,那就都杀掉。” 领民们面面相觑,当面辱骂领主是领民的大忌。 偷偷骂也就算了,当面骂的话,就算领主本人再宽宏大量,为了维护领主的权威也得吊死他们。 ‘腾——’弓弦响起,一个老年村民扑倒在地,背上有一支箭。 “快点,再不骂就都去死!”背后的士兵催促道,他一边说,一边把手中的弩箭对准小女孩。 “我——我骂。”一个妇人连忙把女孩抱在怀里,慌张的说。 “莱斯特男爵大人,实在对不起,我们也是不得已。”她先大声喊,然后才开始骂人:“莱斯特家族都是混蛋,莱斯特家族都是混蛋!” 有了这个开头,其他领民也照葫芦画瓢,先说一声对不起,然后开始骂人。 代理领主克鲁尔站在城堡之上,望着城堡下面大骂的领民们,眼睛都红了。 每个人屁股位置不一样,想法也不一样,。 领民们只是为了自己活命,而克鲁尔绝不会认可这种理由——被抓住你们可以去死,辱骂莱斯特家族求活,是绝对不可原谅的背叛。 克鲁尔是莱斯特家族收养的孤儿,为莱斯特家族服务超过五十年,更是把当代莱斯特男爵萨里莱斯特视为己出,他虽然不姓莱斯特,但是对莱斯特家族的感情甚至还要超过大多数莱斯特家族成员。 如果这些领民侮辱他,克鲁尔都不会这么愤怒。 在克鲁尔看来,莱斯特家族是整个世界都少有的仁善领主,对待这些贱民更是过于仁慈,才养出这样一群白眼狼来! “给我射!射死这帮贱民!”克鲁尔怒喝一声,他抬起手就要做出手势命令箭塔射箭。 “等等。”一只大手按住克鲁尔的手臂,阻止他发出命令。 “文森大人,您——” “看见那面旗帜没有,那是洛科威男爵的旗帜。” “侮辱领主,就算是被迫也不可饶恕。”克鲁尔愤怒的说。 “我不是说这个——你下令打开大门,我出去杀掉洛科威男爵,这些辱骂领主的贱民你随便处置。”文森骑士不耐烦的说。 作为贵族,他对这些因为怕死而辱骂自己领主家族的贱民也毫无好感。 做出这样的事,这场领地战争无论谁胜谁负,他们都注定了悲惨下场——辱骂领主,就算是洛科威男爵赢了也不会容纳他们,变成流民就是他们最好的下场。 克鲁尔这才发现自己会错了意,有些尴尬的说:“呃,好的,大人,这就拜托您了。” 随着一阵刺耳的‘吱嘎嘎’的声音,莱斯特城堡的大门朝两侧敞开,全身覆盖银白色重甲的骑士策马而出,在他的身后,是五名身穿锁甲的骑士扈从。 六匹战马组成一个三角形骑士冲锋队形,从城堡大门的甬道中轻快奔出。 “哈哈哈哈——” “如此愚蠢,竟然如此愚蠢!白狐萨里一世英名,居然有一个这样蠢笨的儿子,哈哈哈哈!” 莱斯特家族有四位骑士,其中三人追随莱斯特男爵征战在外,那么坐镇城堡的,必然是莱斯特男爵的继承人巴伦莱斯特,七级骑士。 三角形的骑士冲锋战阵借助丘陵平缓的斜坡,向着丘陵下方列队而立的洛科威领士兵军阵,由慢而快渐渐加速。 虽然仅仅只有六骑,可在奔行之中,这小小的骑士阵列却队列严整杀气腾腾,带出一种一往无回的气势。 “唔,巴伦莱斯特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个骑士冲锋阵列有模有样,是狠下过一番功夫训练——可惜了。” 阿姆斯洛科威摇摇头,有些惋惜。 年纪轻轻就成为七级骑士的巴伦莱斯特在北地四领中颇有名气,可是,这位走上骑士之道的年轻人有勇无谋,压根没有学到父亲的半分谋略。 从这六名骑兵组成的战阵来看,如果他保持这样的骑兵训练水平,那么巴伦莱斯特带领的骑兵超过五十,就有可能冲破第一道军阵;如果他有一百名骑兵,就可能击溃整个军阵,冲到自己面前。 不过,只有区区六名骑兵,那有什么用? 光是第一列军阵中的一百名长枪兵就能把他们挡下来。 骑士很强大,铠甲很结实,但正面冲击长枪兵就等于自己往枪尖上送。 在高速冲锋的情况下,全钢骑士铠甲也挡不住枪尖。 除非长枪兵胆怯怕死,在骑士冲到之前,自己散掉队形四处奔逃,否则在骑士冲锋中,骑士和长枪兵的交换比例最多一换三——这还是在骑士使用骑枪的情况下。 像巴伦莱斯特这样手持大剑冲击长枪兵阵列,完全是自己找死! 等等! 巴伦莱斯特不是使用骑枪和链枷的吗?他怎么会手持一柄大剑上阵? 这柄剑!这套铠甲!这是—— 洛科威男爵猛然瞪大眼睛,张大了嘴,脸色一片苍白,就连胡须似乎都软了下来。 “轰——”可怕的气爆声在军阵前方猛然炸响,残破的肢体飞舞崩裂! ———————————— 穿戴上全套附魔重铠,手持裂风大剑,骑在战马上冲锋的狂风骑士,和站在地面上的狂风骑士,完全不是同一个级别的战力。 骑士号称战士序列的最强者,就是因为高阶骑士的‘势’,可以把整个骑士战阵冲锋的动能化作冲击力——当然这是有限度的。 哪怕像狂风骑士文森这样的强者,也最多转化五十名左右的骑士战阵,这还是在全套附魔装备的帮助下才行。 可即使如此,骑士冲锋之力也远远超过人力极限。 任何一名扈从骑兵,连人带马加上铠甲武器,重量绝对超过半吨,一个人冲锋起来已经是地动山摇,具有可怕的冲击力,更何况一群? 在骑士战阵中,高阶骑士的‘势’更是可以将这些超过半吨重量的骑兵高速冲锋的动能统合起来,化作惊天一击,就算是踏入传奇的战士也要退避三舍,不敢正撄其锋! 所以只有高阶骑士,才能拥有自己的骑士名号! 但这种威力无穷的冲锋,高阶骑士在短时间内只能用一次。 不是骑兵只能冲锋一次,而是高阶骑士毕竟不是传奇,他们的‘势’还不能凝化为近乎实质的领域,想要承载转化骑兵们冲锋的动能并非易事,需要仔细调节其中的种种环节。 文森的这一套秘银附魔重铠中具备的种种魔法技能,就是起这个作用的。 被安德击碎了其中一个法阵,功能不再完整,这套附魔重铠功能最少下降了三成,所以狂风骑士文森才如此痛心疾首。 如果单单是修补铠甲所需的秘银,虽然昂贵还不至于让他这样失态。 ———————————— 六匹战马组成的骑士战阵还未接触到严阵以待的长枪阵列,狂风骑士文森的大剑就向前一指,骑士战阵一路冲锋裹挟的气流如同攻城巨锤,轰然爆发。 整整四排长枪兵化为漫天残肢飞舞,鲜血喷溅中,将一方天地染成血红! 在这血红的天地中,狂风骑士文森一声怒吼,掌中大剑高举过头划出一个圆,随着刚才这惊天一击而崩散的‘势’,在他的怒吼中,随着裂风大剑猛然回转——虽然不能再次凝为一体,却可以化作漫天血色风刃席卷切割! 每一道风刃中,都蕴含着一丝文森的狂风斗气,这一丝斗气既是风刃的核心,也是风刃的锋刃。 在裂风大剑自带法阵的引导压缩下,加上蕴含的一丝风系斗气,这些风刃威力绝不次于中阶风系魔法师施展的风刃法术,可是数量却千百倍于此。 如果没有全身钢铠防护、也没有斗气外放抵御的话,一般战士刚接近文森方圆十米,就会被这风刃撕成碎片。 在如此可怕的力量面前,人数已经失去了意义。 在文森身后,五名骑士扈从差点连手里的骑枪都掉在地上。 一身全身重铠覆盖之下,谁认识谁是谁啊? 当然,他们还是认得出这位骑士并非巴伦莱斯特少爷。 刚才要不是代理领主克鲁尔严令,他们五个根本就不肯跟着这位莫名出现的骑士,冲出城堡、硬冲军阵来送死。 虽然从文森骑士的精美铠甲上,他们也能看出这位骑士绝非等闲之辈,可是六个人冲击一千人的军阵,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 抱着守卫莱斯特家族荣誉的牺牲之心,这五位骑士扈从还是追随文森骑士踏出城堡。 可是现在,五名骑士扈从一惊之后,精神顿时振奋之极,他们大声吼叫着跟在文森骑士身后全力冲锋——能追随一位高阶骑士冲锋,这可能是他们这一生中唯一的机会。 “狂风大骑士文森!”阿姆斯洛科威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名字。 在他前面,一队队士兵冲上去,然后被撕成碎片; 弓箭手射出的长箭、弩手射出的弩箭,也一样无法靠近对方的战马,被无数道风刃切成木屑。 虽然对方只是六人六骑,可在漫天风刃拥簇下,却一路势如破竹,无可阻挡!眼看就要杀到这里了。 阿姆斯洛科威猛然扭头,对身边的邦特雷尔和特力克吼道:“你们走,立刻回城堡带上杰拉尔德和百丽儿立刻逃,逃得越远越好! 既然狂风骑士文森在这里等着我,白狐萨里一定是攻打我的城堡去了——立刻回去,带上杰拉尔德和百丽儿逃!” “老师你们走,我来挡住!” 特力克是阿姆斯的第二个弟子,也是他的贴身侍卫。他一步踏前,手持战斧挡在阿姆斯身前。 “哈——有我在这里,还轮得到你来挡住?你给我滚,让我来!”一个更庞大的身影顶着一个熊头跨步上前,他肩膀一耸将特力克挤在一旁,同时把一柄更大号的战斧高举过头。 “哈哈哈,都是好孩子!老子可不能被你们比下去。” 阿姆斯洛科威被两名弟子的举动弄得一愣,豁然大笑起来。 随着笑声,阿姆斯洛科威大步踏前,明明挡在他身前的两个弟子个子都在两米三以上,块头比他大得多,可却偏偏却挡不住阿姆斯前进的步伐,被他硬生生挤到两边。 “去他妈的洛科威家族,灭亡就灭亡好了!什么狂风骑士文森,哈,让老子干个痛快再说!” 骨骼‘格格’炸响中,身高一米七的洛科威男爵身形节节膨胀,化作一位身高两米以上,全身皮肤赤红的巨人。 狂暴斗气从阿姆斯洛科威身上像火焰一般熊熊燃起,缭绕飞舞,仿佛人间魔神! “嗜血狂暴!”